服务型政府与行政法的转型
发布时间:2014-05-29 | 作者:组织部
在金融危机背景下,我国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服务职能,行政权的理念也有了新的内涵,行政法随之转型,从过去的规定行政处罚、行政命令等转为更加关注民生问题,如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的规范。在行政立法过程中更注重民众的参与沟通,在程序上进一步完善行政听证等程序,强调政府的服务职能。
该专题通过讲授行政法、行政诉讼法的前沿理论知识,从行政法的角度来理解“服务型政府”,处理好服务型政府与法治政府、服务型政府与依法行政之间的关系,通过探讨实体法、程序法与救济法,塑造一个“行政法之下的服务型政府”,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能力。
主要课程
主要课程
行政法理论前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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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法视野下的服务型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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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治政府与依法行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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宪法司法化:德国、美国与中国之比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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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公权力的宪法规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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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主义法律实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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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有制与中国宪政的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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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生成与构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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